专家解读: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迟德强解读
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》
专家介绍:迟德强,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,兼任青岛仲裁委国际贸易仲裁院副院长、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、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首批特聘专家等职,长期为政府政策制定与出台提供专业法律论证与政策研究支撑,兼具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。
迟德强副教授表示,《关于公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》的正式印发实施,是起步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,统筹停车资源优化配置与民生便民服务的重要民生举措。该政策通过明确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停车场范围、统一短时免费与计时收费标准、对新能源汽车和公立医院就医车辆实施专项减免等措施,构建了起步区规范、惠民、精细化的停车收费管理体系,对营造和谐宜居城区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
问:本次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政策的核心意义是什么?
迟德强:本次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正式公布,是起步区规范公共停车服务秩序、健全民生价格管理体系的务实举措,核心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保障政策连续性与市场预期。在前期政策试行到期的关键节点,结合运行成效综合评估、平稳接续正式收费标准,杜绝政策执行空窗期,保障辖区相关停车场运营管理平稳过渡,进一步规范全域停车收费秩序。二是引导停车资源合理配置。通过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模式,划分差异化收费时段与计费标准,科学调节辖区停车供需关系,有效提升公共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,实现停车资源高效统筹利用。三是提升公共服务与民生福祉。政策明确了停车30分钟内(含)免费、对新能源汽车和医院就医车辆等多项减免优惠,直接降低了市民的短时停车和特定情形下的停车成本,体现了公共政策的惠民导向,提升了区域公共服务质量。
问:本次停车收费通知包含哪些核心内容与制度亮点?
迟德强:本次收费政策内容清晰、界定明确、惠民力度足,整体框架清晰规范,亮点举措突出。
第一,范围清。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为起步区直管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设施,涵盖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、市政道路停车泊位、体育文化场馆、景区、公立医疗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场所配套停车场,交通场站停车场,以及对外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,实现全域收费统一规范,杜绝乱收费、乱定价现象。
第二,规则明。统一规范计费规则,机动车停放30分钟(含)以内免费,极大满足市民短时办事、临时停靠出行需求;超出免费时长后实行累计时长计费,小型车辆日间8:00-20:00、夜间20:00至次日8:00统一执行2元/小时,夜间停车实行单次最高5元封顶收费;中大型车辆夜间停车收费按照小型车辆收费标准双倍执行,依据车辆占用泊位资源大小实行差异化收费,兼顾公平性与合理性。
第三,惠民实。叠加多项专项惠民减免政策,大力扶持绿色低碳出行,新能源机动车每日可享受首个2小时免费停放福利,可与30分钟基础免费时长叠加享受;聚焦民生就医刚需,前往公立医院就医车辆可享受2小时免费停车优惠,超出时长按照辖区统一标准计费,单日停放最高收费封顶20元,门诊单据、缴费凭证、检查报告等均可作为就医减免凭证,同时鼓励医疗机构自主出台更大力度停车优惠政策,全力减轻群众就医出行压力。同时,严格落实国家、省市相关规定,对军车、执行公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辆,以及持证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,一律免收停车费用,坚守公益服务底线。
问:此项停车收费政策的关键执行要点是什么?
迟德强: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、严格落实,在日常执行过程中需重点抓好三项工作:一是刚性执行收费标准。该标准对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停车设施经营主体具有刚性约束力,各停车场要严格按标准计费收费,落实收费公示,严禁私自上调收费价格、更改计费方式、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。二是抓实惠民便民举措。各停车场要精准落实短时免费停放、新能源汽车优惠、就医车辆停车减免及各类法定车辆免费停放等举措,把民生红利不折不扣送到群众身边。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治理。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停车收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,严肃查处乱收费、变相涨价、不落实减免政策等违规行为,同时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等结合内部停车供需实际,面向办事群众推出更多便民停车举措,共建文明有序停车环境。
解读机构: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发展改革办公室
咨询电话:0531-66604393(经济发展部发展改革办公室)
